1、刑期在五年以上的,执行一年半后,一般可以依法减刑,两次减刑一般相隔两年以上;
2.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,第一次减刑为二至三年,第二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二年;
(三)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适当缩短起止时间;
4.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执行二年以后可以减刑;
五、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,二年缓期执行期间不得减刑,二年执行期满后可以减刑。
根据规定,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。 只要对犯罪分子判处以上四种刑罚中的一种,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,无论是重罪还是轻罪,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刑事犯罪,该刑罚 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,可以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