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三: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取保策略
当事人在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被列为犯罪嫌疑人。徐晓鹏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件卷宗,发现当事人所在企业生产流程管理混乱,当事人作为普通员工,在接到上级指令时并不清楚所生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且在知晓问题后有过向上反映的行为。从法律角度看,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,且其在案件中的作用相对轻微。徐晓鹏律师依据相关法律中对于犯罪情节较轻、主观恶性小的犯罪嫌疑人可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,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。同时,他协助当事人家属与受害方进行协商,达成了一定的赔偿协议,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。最终,检察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。此案例显示,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案件中,通过明确当事人责任地位、争取受害方谅解等方式,能够有效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。
徐晓鹏律师,北京刑事律师、合伙人律师,北京广播电台、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。 徐晓鹏律师曾经在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,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实践经验。2014年从法院辞职从事律师工作,创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,以刑事辩护作为主要研究方向,立足于为被告人提供“精细化有效辩护”,切实解决被告人的实际问题,其中不乏数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,对于案件辩护方案的选择拥有独到的见解,成功案例颇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