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刑事律师,徐晓鹏律师擅长取保候审、律师会见、刑事辩护业务,北京刑事案件律师、北京取保候审律师、北京刑事辩护律师、北京无罪辩护律师

危害国家安全罪之叛逃罪的定义

2022-07-18 来源:北京刑事辩护律师

叛逃罪主要针对的是从事国家事务或担任国家职务的人员,未经上报,携带国家机密叛逃之外国的行为。触犯本项罪名的人员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其全部财产。有关叛逃罪的详细内容,请阅读下文了解!

危害国家安全罪之叛逃罪的定义

危害国家安全罪之叛逃罪

叛逃罪的定义

叛逃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。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,擅离岗位,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,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。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,即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是指国家各级权力机关、各级行政机关、各级审判机关、各级检察机关、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。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,且只能是直接故意。

叛逃罪的判罚

根据《刑法》第109条的规定,犯本罪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,从重处罚。根据《刑法》第56条、条113条第2款的规定,犯本罪的,除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外,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;对犯本罪者;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。

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
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

刑事罪名

联系方式

电话:13683328267

邮箱:xuxiaopengfalv@126.com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

浏览手机网站
微信咨询律师
北京刑事律师,北京取保候审律师,北京刑事辩护律师,北京专业刑事律师,北京刑事案件律师,北京知名刑事律师,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,北京刑事律师咨询
Copyright 2025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无罪辩护律师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:徐晓鹏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