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意杀人罪,电视新闻上常常会听到,思想偏激、人为激怒以及对方犯错等情节常常会引发杀人故意,也会有一言不合就杀人的情节,故意杀人是怎么认定的?怎么判刑?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故意杀人罪。
故意杀人罪,在刑法上的定义是指在主观方面上有杀人的故意,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,行为主体是犯罪嫌疑人的杀人行为。通俗来讲,就是蓄谋已久的杀人,例如,我对你有意见很久了,每天磨着刀就是为了能杀你,在今天终于逮到一个杀人的机会,带着刀冲进你家,直接连捅几十刀,发现还没死,继续捅,没呼吸了才回去。这就是故意杀人,目的就是为了把对方杀死而不是受伤。
那么,故意杀人呢罪怎么判?
根据刑法相关规定,一般情形下故意杀人的,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严重点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嫁祸他人、杀人强奸、侮辱尸体、毁尸灭迹甚至是放火烧楼等恶劣情节或者杀人众多等严重情节,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情节较轻的情形:
1、正当防卫,遇到不法侵害而采取防卫措施但力度过大造成防卫过当,致人死亡。
2、义愤杀人,即被害人恶贯满盈,对方的行为引起社会公愤无法忍受,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杀人。
3、激情杀人,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,但在被害人的刺激、挑逗下而失去理智,失控而将他人杀死,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。
4、受嘱托杀人,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、自愿而帮助其自杀,被害人生无可恋,又对自己下不了手,请求他人杀自己。
5、生母溺婴,即出于无力抚养、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。迫于社会现实,无奈之下只能溺婴。